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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为何不准养猪——姓名与避讳

作者:佚名


这是一则从三国时期流传至今的幽默故事。
有一天,张九和李九一个拿着一把韭芽,一个拎着一壶二锅头,去找老朋友王九喝几盅。正巧王九外出未归,只好让他的媳妇代为转告。

王九回来后,儿媳妇对公公说:“张三三,李四五,一个提着连盅数,一个拿着马莲菜,来请公公赴宴席。”王九听罢,一张老脸乐开了花。
王老汉的媳妇搬弄如簧巧舌,将公公名字同音的字一一作了变换,既正确表达了意思,又避了公公的名讳,王老汉找了个深谙避讳之道的好媳妇,他,乐得其所。

《辞海》“避讳”条云:“封建社会对于君主或尊长的名字,避免写出或说出叫避讳。”
避讳是我国人名系统的一个重要文化现象。“自殷以住,未有讳法,讳始于周。周人尊神之故,为之讳名。”可见,我国人名的避讳在周代已见滥殇。目前,流行于人名学界的论调著遍地把避讳孤立地册封为中国人名系统的一大特产。其实,避讳在国外也曾有过不短时间横行霸道的历史,关于这一点,以及避讳的原因,作者本书别有论述,在此不作赘述。
避讳始于周,“周人以讳事神,名,终将讳之。”《礼记·典礼》载曰:“名字者不以国,不以日月,不以隐疾,不以山川。”明文规定取各之避。后来,《左传》又作了一番夸张的引申,加上“不以畜牲,不以器帛”条款,正式宣言“六避”。

避讳分天子诸候死后的“公讳”和士大夫老百姓对尊者的“家讳”两种。周人虽明令“六避”,但并不十分严格,控制范围也极为有限。“家讳”且不谈,条令条例规定的“公讳”,周人似乎都不太放在心上。例如“不以国”条,规定的是不以本国,外国则不讳,于是有了卫候郑、陈候吴、卫候晋之类投机取巧之徒,但周贵为天子,是各国所共敬的,而《左传》襄公十五年,“晋侯周卒”,晋候名周,便是有意犯规了。另我国的思想家庄子名周,以“周”的国名为名,亦未见棍棒加身,只是他的不肖后辈中出了个汉明帝刘庄,硬将庄周的庄性从坟中挖出来,改以为严,把庄子叫了严子,庄子纵然百分地逍遥,冤魂化碟,恐怕也是只怆世之黑蝴蝶了。

周朝据政,虽有天下一统之名,而无上下一同之心,诸侯各国,兵戈相见,冒上不韪者,大有人在。“世乱不知礼,”因而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如“不以隐疾”条,晋成公名黑臀,楚公子名黑肱,郑庄公名寐生,均是有意无意与规条唱对台戏。再如鲁僖公名申,蔡庄公名甲午,都是不合“不以日月”条款的。周君自顾不及,哪有闲心思去为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动脑子,只好请史官斥以“世风日下,人心不古”之训,睁只眼,闭只眼罢了。

“周人以讳事神”,在应讳的死人名单中,周天子无疑应发表在头版头条。事实上,《周礼》也规定,周王死后,宰夫要手摇木铎,高唱“舍故讳新”的命令。照说,周代朝庭中对“上讳”应该是十分谨慎的吧,然而且慢,翻翻历史,周朝自身也是频频越位的。像周厉王名胡,周僖王名胡齐;周穆王名满,周哀王的子孙中有名王孙满的,都是触规之举。上引下效,上梁不正下梁歪,若说周朝行政不严,是怪不了别人的。

历史的车轮总是要滚动的,滚动的过程中免不了要轧进一些横生歪长的杂碎,腐臭之如避讳,在周末实应随周之悼亡而寿终正寐。然而,汉代以后,随着封建制度的逐步完善和儒家思想的受幸获宠,避讳之风却越刮越盛。应该说,避讳的真正根源,并非周礼,而是儒家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伦理道德观的偏房扶正。此后的两千多年封建社会中,避讳作为一种特有的人名文化现象繁衍枝蔓,常盛不衰,愈演愈烈,一直扬威至清朝最后一座皇宫关门大吉,才无可牵何地坐上了冷板凳。

汉以后的避讳,按不同级别分成三种形式。首曰“国讳”,专避帝王;次曰“圣讳”,忌同圣人;三曰“家讳”,泽及个人的列祖列宗。如“国讳”,汉高祖刘邦,汉代人避邦代以国字;姓氏中的邱本应为丘,因犯“先师孔圣人”“圣讳”被钦定为邱;杜甫母名海棠,乃不作咏海棠之诗;苏轼祖父名序,为文均将序改为叙,如此种种,不胜枚举。历朝历代的讳制和讳禁张驰密紧,横陈竖列,实在难分泾渭,为读者阅读之便,本文将避讳方法分为改姓和改名两大类,别而叙之。

先说说避讳改姓。

姓本不在避讳之列,先哲孟子曾教导说:“讳名不讳姓。姓所同也,名所独也。”但在孟老尸骨未寒之际,避讳改姓之风即冒了头。战国时,宋武公名司空,姓司空的被迫改姓司功;晋僖侯名司徒,司徒便被改为司城。宋武公和晋僖侯乃避讳改姓的“头俑”。

春秋以下,人口繁衍,姓氏随之。那时提倡多生多育,因而王侯将相充斥,比比皆是,避讳改姓亦是越避越难避,越避越复杂。且论汉代,楚霸王项羽名籍,籍姓只好改为席;汉宣帝名询,荀询同音,荀姓只得姓孙,连他们的先人荀卿也被冠以孙卿。汉代还有姓庆的,此前似有“庆父不死,鲁难未已”之说:所幸汉安帝其父名庆,庆姓被改为贺,庆氏子孙不必“愧姓庆“,不知是否真该庆贺庆贺。

唐乃盛世,歌舞升平,国泰民安,四方来朝,“饱暖生淫逸”,因而避讳之风大发。李姓一跨上宝辇,便明令天下,禁食鲤鱼。鲤,河鲜之美味也,唐人因皇上姓李而食不甘味,只得“舍鱼而取他味者也”,冤莫大焉!唐太宗因叫了李隆基,于是以盛代隆,以本或根代基,姬基同音,姬姓都姓了周,若是皇上圣讳李隆杨,杨贵妃是否会改叫周贵妃呢!不得而知。玄宗的后代武宗和宪宗,一位名炎,避及啖,啖姓逼改为澹;一位名纯,竟避及淳于,淳于姓改为于,可谓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唐宋元明清。唐后大朝乃宋,宋承唐业,亦承唐讳。北宋大臣文彦博,先祖本姓敬,因避石敬璜讳,其祖父改姓文。至后汉,复姓敬。但到了北宋,又因宋太祖赵匡胤祖父赵敬讳,其祖父又不得不改姓文,敬字虽好,奈何“敬讳”难违呀!与文彦博腥腥相惜的同朝匡姓,为避赵匡胤讳而姓了主,不料宋徽宗又觉得老百姓姓主似嫌不敬,硬将主改为康。幸好宋朝坐龙庭时日有限,康姓后裔才能得以姓归原主。

皇上是真龙天子,喜则百花盛开,皇恩浩荡;怒则天动地摇,哀鸿遍野。若是龙颜不悦,什么缺德事都做得出来。据传宋高宗一日翻阅批文,偶见一制置姓金名赋,望文生义,联想到金国之恶,如有梗刺喉,笔一举,给金边上添三点水,改为淦,一洗金耻,今日江西淦姓后代,多源于此。又说月中嫦娥,本名 娥,唐代大诗人李白诗中就有“白兔秋复春, 姮娥与许邻”之句,道尽 娥寂清之衰怨。宋真宗赵恒继位后,文人墨客向玉兔上了讨伐书,逼姮娥改名嫦娥,那怕你是阆苑仙芭,也要拉下来守人间规矩。


再说明朝,出了个叫朱元璋的皇帝,元姓因此在人间匮迹多年。且明在,安得元朝卷土重来?因而元来一词亦被改为原来。明武帝朱厚照有乃祖遗风,为弘朱姓之贵,发文在全国禁止养猪,禁食猪肉。猪者,肉食之大宗也,皇上岂不是连百姓吃饭、吃菜的权力也给剥夺了。

比起避讳改姓之禁规来,避姓改名则更显丰富多彩,因而也更加茺唐滑稽。因为改换的姓毕竟屈指可数,变来改去逃不过千家姓的苑囿,而名则是随着人类的生长繁衍而膨然博浩的,同姓者多得上亿,同名者则为数寥寥。

对于讳名的方式,古人亦有讲究。于生讳名改称、讳名称字,于死者则讳名称谥,无谥可称者尽可讷而不言,或代之以“亡X”,用不着担心别人说你不善言辞。

讳名之法,以改字法使用最广。所谓改字法,即将与应讳之名相同名字的字词改换为其它文字。看过《三国志》的人都知道张壹其人。其实,张壹本名张懿,只因晋武帝司马炎祖父是被孔明“空城计”弄得臭名远扬的司马懿。作者陈寿生乎其时,不敢违圣讳,因而将张懿作张壹。司马懿有个窝囊儿子叫司马昭,魏帝曹髦曾说:“司马昭之心,路人所知也。”司马昭死后数月,沾了其子司马炎的光,被追尊为晋文帝,东晋人因此不敢名昭,连汉代的王昭君也被改为王明君,《昭君》曲亦随之变为《明君》曲。另陶渊明曾名陶泉明,鲍照曾名鲍昭,王士禛曾名王士桢,均是“上讳”作案,避道改字使然。

空字法是最为偷懒的避讳方法,只需将应讳之字空而不写,或代以“某”、“讳”字样即可。

空字避讳法由来已久。《尚书》载周武王病重时,周公妲祈求三王在天之灵,请以自身代武五去死。祷词开宗明言:“若尔三王,……以旦代某之身。”某者,周公兄弟武王姬发之名所代也。《宋书》有言:“荆州刺史宣都王讳进号镇西将军,”即是用“讳”字指代宋帝“义隆”之名。东汉许慎所撰《说文解字》,对东汉开国光武帝刘秀到许慎的皇帝刘祜五位皇上之名(秀,庄,恒,肇,祜)皆空字,只注“上讳”二字,更不加音、形、义方面的诠释。沈约修《宋书》,刘裕皆写成刘 ,用以替代南朝宋武帝刘裕。

避读空字极易造成史病。唐人写《隋书》避李世民讳,将王世充、徐世勣分别写成了王
充,徐 勣,中空一字,不懂为讳之道者,常误抄成王充,徐勣。后来,皇上似嫌不甚过意,兹将徐世勣赐姓李,李世勣报之以李,干脆改名叫了李勣。不过王世充的命就没李勣那么好了,据说他本姓支,不知为何改姓了王,后来降唐,被仇人所杀,死后并未有所追谥。

避讳的第三种常用方法是缺笔法,即对所避字动动手术,最后一笔缺而不书。你敢犯我上尊的名讳,就得付出一条“腿”的代价。

因讳改名不仅涉及人名,甚至“泽”及地名、官职名、事物名、书名等。按照讳之祖制,周代命名“六避”是应该让道于官、山川、牲畜、器币的。然而,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后世的帝王之胄都不吃这一套,甚至反其道而行之,不仅故意取以为名,而且要山川之类避其圣讳。

五岳之一的恒山,一度改称常山,就因汉文帝大名刘恒。战国时的鲁国出了姬具、姬熬二位君主,鲁境的具山、熬山即告易名。宋太祖赵匡胤亦将匡城县、胤山县统统改掉。南京曾名建邺,司马邺登基后改为建康;玄武湖曾名元武湖,因清一朝有康熙皇帝玄烨。如此种种,均是讳及地名的例证。“六避”云:“以山川则废主”。在这些达官贵人看来,主可废,圣上的大名是万不可动其一毫的。

“六避”又云:“以官则废职”。晋僖侯名司徒,于是先废司徒官职,后虽恢复而改称中军;唐太宗名李世民,改民部尚书为户部尚书。正所谓“刑不上大夫,”黄泉路人其奈我何?

至于因讳名而改物名、书名等,更是将世间物事搞得一团糟。二十四节气之一的“惊蛰”原本叫启蛰,是避汉景帝刘启讳而改称的;野鸡本叫雉,汉高祖吕后取雉为名,于是才有野鸡一说。比起这些来,改改书名就不足为奇了。《广雅》一书因扬广而改名《博雅》、《太玄》一书因唐熙玄烨而改为《大园》,实在用不上到衙门口去击鼓。



历史是一部宏伟的交响乐,有起有伏,有张有弛。避讳作为一种历史现象亦然。南北朝就是避讳史上的一个特殊时代,他们似乎专门以同名不讳来自鸣高尚,且看书法大家王羲之一家三代的行辈表: 玄之 凝之 羲之 微之 桢之 操之 献之 静之

王家三代不避同名“之”讳,究是原因,当时,之字是贵游子弟的特别标帜,并极有可能是五斗米道中用于名字的暗记。这正如那些要风度不要温度大冬天穿裙子的窕窕淑女一样,为了髦得合时,宁可伤寒抽风。而且就后一点看来,“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头可断,血可流,做人的标准是不能倒的。
王家非皇族,似嫌说服力不够。在下翻阅史卷,轻而易举又找到两则“皇”证:齐高祖萧道成字绍伯,其父就叫嗣伯,;后魏献文帝名弘,其子孝文帝亦名宏,可见南北朝上上下下均是避讳观念不强的。
避讳这种现象,本身就是能件不正、坐不端的崎形产儿。名不正则言不顺。在其歪歪斜斜的前行史上,时时忍不注要爆发些不尴不尬的幽默故事来,倒为中华笑史添了一笔意外之财。

元《稗史》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钱大参良臣,自讳其名,其子聪慧敏达,性爱读书,凡经史上有“良臣”二字,均避而讳之。一日读《孟子》“今日所谓良臣,古之所谓民贼也,”避“良臣”父讳读曰:“今日所谓爹爹,古之所谓民贼也”。为避父讳,孺子只好认“贼”作父了。无独有偶,同代某君父名阿谷。一天,此君读《四书》,突遇“旧谷既没,新谷已登”一句,无可奈何,只得高声诵曰:“旧爹既没,新爹已登”,讳安全避过,又给老爹送了顶绿帽子,阿谷取此名时,是否科到会有如此“名”外之获呢?历史上,关于冯道和田登避讳的笑话是广为人知的。五代时冯道的门客读《道德经》“道可道,非常道”之句,因为要避冯道的讳,遂邻居民了“不敢说,可不敢说,非常不敢说,”一时传为笑谈。老师的“道”字尚且如此“不敢说”,要是避皇上讳,真不知这位可怜的学子该如何去说了。田登是宋仁宗时的南宫留守,登兄治州无甚造化,于避讳却颇有造诣。“上元,有司举故事呈禀,乃判状云:‘依放火三日。’”上元节是行灯会之佳节,白发垂髫放灯嬉戏,其可快也欤!孰料田登讳登改灯为火,一字之差,性质迥乎。试想,老百姓果真群起而纵火焚物,那还了得?田登后来因此而罢了官,实在是罪有应得。

幽默毕竟是调侃,笑则笑矣,无妨大体。有些让你笑不出来的讳事,则不得而委屈读者诸君了。下面说几个因犯讳而影响个人一生前程、甚至掉了脑袋的恨事,扼腕獠牙,悉听尊便。

唐代大诗人李贺,文彩飞扬,傲视当代。惜乎其父取了个李晋肃的大名,贺只得放弃中进士的非分之想,进士乃官衙的敲门砖,“晋”都不进,何仕之有?韩愈得知此事后,愤然作不平之鸣,专撰《避讳》文以伸其怨。文曰:“父名晋肃,子不得举进士;若父名仁,子不得为人乎“?韩愈愤则愤,徒伤悲白发,于事无济,李贺仍被终身拦在进士试场门外,只作了个职掌祭祀的九品小官,郁郁了此一生。

田登、冯道之流,王侯将相走卒耳。他们手持“为尊者讳”的卫道剑,顶着下属晚辈的脑门,只能算得上淫威小耍。皇上圣讳之威,则是仪若雷霆,万万不可冒犯的。《唐律疏议》规定,故意直呼皇帝名字的就是犯了“大不敬”罪,跨入不赦的“十恶”之条,哪怕是无意犯禁,亦难逃“法”网。明太祖朱元璋当过光头僧,举过义军旗,因此避“僧”,“贼”二字象避狗屎一样敏且捷。杭州学府教授徐一夔写贺表时,用了“天生圣人,为世作则”之句,朱元璋看勃然大怒,说:“生者僧也,以为我从释氏也,光则摩顶也,则字音近于贼也,罪坐不敬。”将徐氏的头祭了刽子手的屠刀。

清朝虽是满人坐龙庭,视汉人为劣质公民,对汉皇的一套封建礼制却全部奉行拿来主义,并且加上了自己的改良和发挥。乾隆时,江西举人王锡侯修订《唐熙字典》,自编《字贯》一书。巡抚海成发现书中竟直书了康熙、雍正、乾隆三帝的名字,心中窃喜,赶紧上告皇上,以为能赐官受封,连升三级。不料乾隆的想法大出海成所料,他不仅下令斩了王锡侯及其子孙,连海成巡抚也冠以未能明言《字贯》凡例中的“大逆不法,罪不容诛“之罪,革职查办,最后还判了斩刑,缓期执行。甚至连海成的上司两江总督、江西布政史、按察史等也受了株连。海成巡抚身陷囹圄,连自己拿靴子掌嘴的权力都给剥夺了。这位拍错了马腿的仁兄真该”以头抢地尔。”

犯讳受刑的事例说明,受封建礼教文化、等级观念影响而形成的避讳,一旦羽翼丰满起来,它又会反过来对社会生活各方面产生很大的制约作用。正是人名与文化的这种相互作用,使得人名系统的文化内涵日益丰富多彩,日益复杂深刻。

正如腐臭的东西可用作肥料,错谬的事故可以借为明鉴一样,避讳也有能化腐朽父神奇的地方。避讳虽然不愧为制造古典文献温和混乱的“精英分子“,但由于它是时代的产物,人们又能反过来利用它去辩别古书、文物的真伪,敲定书籍版本的确切年代。因为某个时代出版的书,都要避当代君主的圣讳和个人祖辈先生的私讳的,明知故犯,则是伪作无疑。

如署名司马相如著的《长门贼》,开篇首句便道:“孝武皇帝陈皇后,时得幸,颇妒。”司马相如早在汉武帝死前32年就魂归西天了,他是怎么得知刘彻死后的谥号“孝武”呢?《长门赋》显然是后人伪作的。
再如《六经》一书,署隋朝王通著。但书中却避唐高祖李渊讳,将戴渊改为戴若思;又避唐太祖李虎讳,将后赵太祖石虎改名石季龙。隋人避唐讳,岂非乾坤倒置?可怜唐代这些伪作者,连伪书都要避当朝讳,虽想天衣无缝,奈何讳之虎?乌呼!
还有一种试析作者真伪的妙法,即书中涉及作者本人“尊者”大名的地方,作者是否避而讳之。当今,《红楼梦》为曹雪芹所著,似成定论,但看二十六回如此一段描写,不由不让人疑窦顿生:
“众人都看时,原来是‘唐寅’两个字,都笑道:‘想必是这两个字,大爷一时眼花了也未可知。’薛蟠只觉得没意思,笑道:‘谁知道他糖银果银’”。
曹雪芹其祖为曹寅,雪芹把寅字又写又说,不仅手犯,而且口淫,简直肆无忌惮之极。曹公如此大手笔,拈字弄句手到擒来,焉能为区区取一名字而犯祖讳?可见,《红楼梦》并非曹雪芹所著,此证虽孤,却似归纳推理中的反声,正如多米诺骨牌,倒其一只则扑其全体,潘成规此证虽孤却强。